生食海产品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,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。记者还了解到,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规定,在选购原材料时,将鱼类冷藏于零下20℃24小时,一般能杀死鱼类中的寄生虫。
生食海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是:加工生食海产品应设专区。专用工具、容器,使用前应消毒,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。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,保持绝对新鲜。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,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。
专门的工具和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,使用后要彻底清洗,并在专用的清洁设施中存放。 用于生食的海产品必须满足严格的卫生标准,并且保证其绝对的新鲜度。 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存放在食用冰中,并以保鲜膜分隔,从加工完成到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。
加工生食海产品时,应当设立专门区域,以避免交叉污染。使用的工具和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,使用后则需彻底清洗,并在专用清洁设施中存放。生食海产品在加工前需满足严格的卫生标准,确保其新鲜度。加工后的产品应置于食用冰中,并用保鲜膜隔离,且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。
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、容器应专用。用前应消毒,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。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。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。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食用冰柜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。
生食海产品加工应在符合卫生标准的专间内进行,以确保食品安全。 专间的环境要求严格,内部温度需控制在25摄氏度以下,并且每次使用前必须对空气进行消毒处理。 工作人员在进入专间前,应先在专间外剔除海产品的非食用部位并洗净,以减少污染风险。
若散装水产品在国内销售,应参照《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》。 干制水产品应符合《GB 10136-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》或《DBS45/ 019-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动物性海产品》等标准要求。 绿色食品干制水产品应符合《NY/T 1712-2009 绿色食品 干制水产品》的标准。
生熟分离:为了防止交叉污染,生肉、家禽和海产品应当与其他食品明显分开。使用专门的工具,如刀具和切板来处理生食,并确保生熟食品存放于不同容器中,避免接触。 做熟:食品必须彻底烹饪至安全温度。例如,汤和煲要煮沸以确保温度达到70℃。肉类和家禽应煮至汁液清澈,不再呈现淡红色。